近日,天津市出臺《天津市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明確養老機構建設、運營等補貼類型和標準,增加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有關內容,以推動天津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
一、每張床位3萬元建設補貼
公產產權設施,登記為事業單位養老機構且有相應編制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并經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
1、區、鄉鎮政府或區民政部門牽頭規劃興建的;
2、區、鄉鎮政府或區民政部門出資購置的;
3、調配其他政府產權房屋作為養老服務設施,交區民政部門管理的。
二、每張床位1.2萬元建設補貼
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
1、政府或民政部門接收的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2、政府或民政部門租賃房屋作為養老服務設施的;
3、公辦養老機構改擴建的。
其他設施登記為養老機構享受本條規定的補貼標準,應由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共同商定。
三、每張床位1.5萬元建設補貼
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與養老機構房屋產權人為同一人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
四、每張床位0.6萬元建設補貼
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租賃房屋登記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且租賃協議明確的租期超過5年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
1、已享受建設補貼的社會力量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增建房屋用于養老服務的;
2、無法取得規劃許可和不動產權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用作養老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在區級民政部門備案的。
五、面積核算
建筑面積每30平方米按照1張床位核算。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部分,不計入床位數量。
六、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
1、收住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進行核算;
2、收住其他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進行核算。
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低保對象及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且80歲以上失能)的,按照收住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人數,按照每人每月300元進行核算。
公辦公營養老機構不享受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綜上,天津市養老機構補貼政策是比較完善的,政策從2022年11月29日實施,有效期2年,具體可關注天津市民政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