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印發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高質量就業工作的意見》,圍繞重點人群、市場主體、創新創業三大著力點,將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重點人群創業補貼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持證殘疾人、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初次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6個月,可按規定申領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可按規定再申領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三類企業),且帶動2人以上就業并依法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可按規定申領創業補貼。
二、創業擔保貸款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申請最高5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300萬元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按“企業吸納重點人群和登記失業半年以內人員就業總數×20萬元”計算。
三、創業平臺建設
對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陪跑空間,平均每月入駐重點人群創辦的經營實體數10家(含)以上不足20家的,給予主辦方每年5萬元補貼;20家(含)以上的,給予主辦方每年10萬元補貼。重點人群創辦經營實體入駐創業陪跑空間且符合條件的,可申領50平方米以內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最高每天3元/平方米,期限不超過3年;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創業陪跑空間外租賃房屋創辦經營實體且符合條件的,可申領100平方米以內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第1年每天1元/平方米,第2、3年每天0.5元/平方米,期限不超過3年。推進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每兩年開展一次評定,對通過評定的基地擇優推薦申報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引入第三方機構運營政府主辦的創業孵化基地,符合條件的可給予經費補貼。
四、創業導師服務
創業導師經人力社保部門組織,與重點人群創業者(團隊)結對的,可按每名創業者(團隊)2000元的標準申領補貼;指導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并穩定經營12個月的,可申領8000元的補貼。創業導師參加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就業創業宣講咨詢、賽事評審、職業指導等服務,可按線上300元/次、線下1000元/次的標準申領補貼。
五、大學生
在杭高校、技工院校學生畢業前取得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符合條件的,可享受2000元/人的資助。
畢業后從事靈活就業且符合條件的可申領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可按規定申領2000元/年的就業補貼;到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就業可按規定申領1萬元/年的就業補貼。上述補貼期限均不超過3年。
從事靈活就業且符合條件的可申領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六、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且符合條件的,可申領用工社保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月600元或800元提高至用人單位實際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
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在全日制、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分別按最低月工資標準的130%、80%給予用人單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在落實職業培訓鑒定補貼的同時,培訓期間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除了上述相關政策外,農村勞動力和農民工就業創業、完善職業培訓服務體系、豐富培訓內容和評價方式、加大職業培訓補貼力度等都將成為有效措施!具體可關注原文件內容!